三位一体:襄阳市出台 《法治平安文明联动创建试行办法》

11-26 08:27   湖北长安网   省委政法委

近日,襄阳市委法治办、综治办、文明办联合出台《法治平安文明联动创建试行办法》,通过发挥法治、平安、文明联动联创的机制体制优势,实现三项创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三方共赢,不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文化软实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办法》明确了法治平安文明联动创建内容:一是实行分类对标联创。保持现有创建组织体系不变,市、县两级法治办、综治办、文明办按照各自工作体系,在制定分类创建标准,推动本领域创建活动的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共性创建目标的融合联动,对具备整合条件的区域性创建、行业性创建、“细胞”类创建等进行有效整合,每年初研究确定一批共性创建项目、载体和内容,找准三项联创的联结点,推进对标联创落实。二是实行示范典型联建。统筹法治、平安、文明示范项目,研究确定一批联合创建的示范典型,加强统筹指导、示范引领和一体化培育,实行项目化推进、路线图管理,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法治、平安、文明创建的复合型典型。三是实行宣传活动联动。每年研究确定宣传联动主题,统筹开展法治、平安、文明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作用,开办法治平安文明宣传专栏,并积极开拓“互联网+”宣传阵地,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实行重点问题联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执法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法治办、综治办、文明办,组织政法各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作为第一信号,围绕创建单位职能,全面排查梳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服务不快、环境不优等突出问题,有效整合文明、法治和平安建设的资源,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行动,切实加以解决。 

《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平安文明联动创建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平安文明联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对法治、平安、文明建设的目标设定、任务分解、组织发动等方面统筹安排,做到工作融合推进、载体联合实施、特色一同培育、问题一并整治。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市、县两级法治办、综治办、文明办建立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互通信息、加强沟通联系。三是建立检查督办机制。探索建立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联合检查督办制度,就重点项目和重点问题,适时组织联合督办,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平安法治工作联合培训,定期组织具体从事文明、平安、法治工作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使其成为文明平安法治联创工作的行家里手,增强调研指导、检查督办基层开展联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考核推动机制。坚持实行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相结合,提升考核推进实效。整合各自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对创建成效明显的法治平安文明综合示范点,经验收合格后,加大“以奖代补”扶持力度,推动示范点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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