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要用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保护产权

01-13 19:25  

“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1月1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谈到依法保护产权时提出的三个新的理念。他说,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眼光予以对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罪与非罪不清的,实行疑罪从无。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

孟建柱指出,加强对产权的保护,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财产的安全感,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中央政法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抓紧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细则,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

孟建柱要求,我们要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树立谦抑理念,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强制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树立审慎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树立善意理念,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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